广东已连续六年成为“全国第一生育大省”,但从总体上看,生育率仍成下降趋势。1月15日,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,省长王伟中作政府工作报告。报告提出,要强化“一老一小”服务保障。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,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,健全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制度。坚持增供给、优服务,推动老有所养、幼有所育,全力托起“一老一小”幸福生活。
广东应该如何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?广东省政协委员、澳门行政会委员陈家良带来“关于进一步完善广东省育儿配套政策的建议”的提案。他认为,需要出台更多育儿相关配套政策,形成全面支持生育的政策体系,最大程度发挥社会力量优势,降低生育、养育、教育成本,解决育龄女性“后顾之忧”。
当前,广东的育儿假是在子女三周岁以内,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。陈家良建议,广东可探索增加育儿假拆分请假的次数,并扩大适用的年龄范围,满足低龄子女就医陪诊等需求。
陈家良建议,加快发展高质量的0至3岁普惠性托育服务,同时优化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。另外,还可以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为试点,参考澳门经验,鼓励公立机构、非营利组织和社会资本、企业投资开设托育中心,为居民提供多元的托幼服务。同时,探索“托幼一体化”,充分利用幼儿园资源。
2023年8月,广东省在全省推广“妈妈岗”就业模式,为育儿妇女就业提供指引。陈家良建议,持续优化“妈妈岗”,推出更多鼓励措施,吸引更多企业、机构参与其中;扩宽“妈妈岗”的行业范围、职业种类,从整体上提升“妈妈岗”的数量和质量。同时,促进企业完善母婴配套设施,保障女性的就业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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